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游客须知

游客须知

发布时间:2017-09-09 浏览次数: 作者:天一阁月湖

尊敬的游客:

      为了您的旅途愉快,您需要知道: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疫情防控

1. 疫情反复,请您游览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, 配合工作人员出示绿健康码、行程码,同时进行体温检测,安检通过后方可进入景区。

2. 进入景区后,请您主动配合景区工作人员管理,不扎堆、不聚集,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。

文明旅游

1. 请您不要随地吐痰和口香糖,不要乱扔废弃物,做好垃圾分类,不要在禁烟场所吸烟。

2. 不要喧哗吵闹,不要损坏公共设施,排队遵守秩序,车辆有序规范停放,共享单车文明使用。

3. 不要在文物古迹上涂刻、攀爬触摸文物,拍照摄像一定要遵守规定。

4. 不要踩踏绿地、摘折花木和果实,不追捉、投打、乱喂动物,文明养宠。

5. 尽量做到衣着整洁得体。注意自身修养,不在公共场所躺卧公共座椅,打喷嚏咳嗽掩口鼻。文明礼让老幼病残。

涉水安全

1. 景区月湖区域为免费开放的亲水景区,请您文明安全游览,请勿游泳、钓鱼、洗衣物,或离开游步道进入沿湖绿化带危险涉水区域,以免失足落水危及生命安全。

2. 请您按温馨提示牌和警示牌提醒规避安全风险,遵从工作人员文明劝导。

建筑保护

1. 景区内建筑大多为文物、历史建筑,均为木质结构,并安装有烟感探测器等火宅报警装置。

2. 建筑内请不要使用明火、禁止吸烟,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。

游船安全

景区南北游船码头提供的游船体验项目,请大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温——亮码检查,按要求穿戴救生衣,依照游船安全游览要求进行游览体验,严禁中途擅自脱去救生衣,不按规定范围行船,过于靠近岸边行驶等危险行为。

规范携犬

根据《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携犬进入景区,请您做到以下几点:

一、请为犬只佩戴有效犬牌。

二、请您以犬链有效管控犬只,大型犬(体高在60厘米以上,体重30公斤以上)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.5米,其他犬只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。

三、请为大型犬佩戴嘴套。

四、请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。

五、重点管理区内禁养的犬只请不要进入景区。

六、对于违反《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的,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按条例处理。 

景区服务

1. 景区玉兰林广场以及柳汀街共青路口,各设置了英伦复古风公用电话亭。如遇紧急情况,您可以免费拨打、公安、消防、医疗救护等急救电话。

2. 我们还在芙蓉坊码头(喜马拉雅城市书房北侧)设置了aed心脏除颤仪。如遇突发情况,您可在拨打120急救电话后,急救车未到达前,免费试用施救设施(建议由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使用)。

3. 景区游客中心(长春街92号)免费提供轮椅、儿童推车、雨伞租赁,行李寄存,文创用品购买等各类服务,母婴室,医务室全天开放(8:00--17:00),您也可以拨打0574-83868555进行咨询。


谢谢合作!